补贴工作

2017年灌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303 发布时间:2018-01-0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7年灌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总结       根据《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17〕35号)、省财政厅《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苏农机行〔2015〕3号)、《关于调整2017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苏农机行〔2017〕4号)、《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行〔2017〕6号)文件精神,展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如下:   一、实施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10日,全县共受理2424.9878万元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涉及机具2120台。已全部兑付完毕。   我县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建立以张凌云副县长为组长的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和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内部约束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我局建立以陆庆武局长为组长的局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和各经销商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我局根据市局要求下发了政策告知书给各乡镇,要求各乡镇张贴政策告知书,经检查各乡镇已经张贴到位,做到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审核农机补贴对象。补贴信息系统方面,我局于2017年6月2日组织开展灌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业务培训会,对乡镇和经销商展开业务培训,使乡镇和经销商有效对接,保障了预录入工作和导入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且建立乡镇管理员QQ群和经销商QQ群,便于业务的讨论和处理。我县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流程,及时公开信息,保证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我局已要求乡镇按时将补贴机具原始档案资料,(包括政策告知与承诺书、销售确认表、身份证明、人机合影、购机发票、银行帐号、机具铭牌拓印件等资料及复印件,实行牌证管理、农机报废更新和安装验收的机具按相关规定提供证明等)上交县农机主管部门保管(包括政策告知与承诺书、销售确认表、身份证明、人机合影、购机发票、银行帐号、机具铭牌拓印件等资料及复印件,实行牌证管理、农机报废更新和安装验收的机具按相关规定提供证明等)。目前各乡镇正在有序开展工作,基本做到了一月一报,保证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以下发文件加强对乡镇的绩效考核工作和经销商的评比工作,制定了分别在6、9、11月份对乡镇和经销商的检查计划,并已经开展了6、9月份的检查工作,各单位工作对比上年度都有明显提升。   二、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17〕35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为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维护广大农民机手合法权益,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做好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扫尾工作。             灌云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12月30日